关于填报2016-2017学年度科研业绩的通知
2017-05-10访问次数:



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文件

科技〔2017〕34

 

关于填报2016-2017学年度科研业绩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为保证科研考核的顺利进行,现将科研信息网上填写与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填写内容

个人进入信息门户-系统链接-科研信息教师登记系统,主要填写本学年(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)发表的论文、著作,并核对承担的各类项目、获奖成果、专利等。

以华侨大学申报立项的纵向项目、横向项目、获奖成果、专利等科研信息由科技处、社科处统一导入科研管理系统(个人不必填写)。有遗漏的其它项目的请提供立项通知书、申请书(或招标书)、经费到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,各单位于5月12日前按要求统一汇总报科技处、社科处(见附件1)。

二、时间安排及说明

1.“科研信息教师登记系统”将于5月5日正式开放,个人于5月5日-15日完成论文、著作填写,并提交审核。

2.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督促本单位教职工按时填写,并务必于5月10日-18日期间完成所在单位的全部成果审核。

3.根据《关于印发华侨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华大人〔2014〕45号)中《华侨大学高水平成果奖励暂行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一类B及以上的学术期刊论文的认定以科技处、社科处的终审为准;二类A及以下的学术期刊论文以及著作的认定以单位的科研秘书审核为准。

三、填写要求

(一)对成果信息填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,单位科研秘书和科技处、社科处审核时将不予通过,直接做退回处理后,由个人重新填报完整再提交。

(二)所有论文(含咨询报告)、著作的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标明华侨大学,由第一作者负责填写完整的科研信息,其他成员不得重复填写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导师可按第一作者计,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只能计算1人次。

(三)所填写的论文必须上传CAJ或PDF格式作为附件证明材料。如未能提供CAJ或PDF格式的,个人必须提供论文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供学院和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。

(四)咨询报告直接按论文的形式要求录入,并提交录用证明原件供学院和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。

(五)被SCIE、EI、SSCI等收录的论文,以委托校图书馆对我校师生在2016年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、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、EI、SSCI等的检索数据为准(见附件2),并在“备注”栏中注明该论文在汇总表中的“序号”。若确属漏检的,请填写遗漏统计汇总表(见附件3)报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,报科技处统一检索反馈。对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系统收录或重复收录的论文,只填写最高的一种。

(六)艺术类成果及获奖由教师填写《艺术类成果认定表》(见附件4),交由学院统一审核汇总(见附件5),并报送社科处,个人无需在科研系统中填报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1.如系统运行问题请联系信息处:

郭佳佳,0595-22692338

2.如科研信息有疑问请联系科技处或社科处:

(1)自然科学类:科技处

纵向项目:林静、李雪芬,0592-6161213

横向项目:林亮,0592-6167618

专利成果:李鹏、黄沛琳,0592-6161216

(2)人文社科类:社科处

纵向项目:卢建华,0595-22693632

横向项目、论文、著作、咨询报告:黄健、韦潇祎,0595-22693731

 

附件: 1.华侨大学项目信息收集表

2.2016年SCIE、EI、SSCI收录论文清单

3.华侨大学收录论文遗漏统计汇总表(2016年)

4.艺术类成果认定表

5.艺术类成果信息汇总表

6.关于填报2016-2017学年度科研业绩的说明.ppt

 

 

科学技术研究处

社会科学研究处

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5月5日